中国调速电气传动系统标准日前出台。该标准由6部分组成,分别为:
GB/T 12668.1 2002:本部分是GB 12668《调速电气传动系统》的**部分,给出低压直流调速电气传动系统额定值的规定。适用于一般用途的直流调速传动系统,包括电力变流器、控制设备和一台或数台电动机,不适用于牵引传动和电动车辆传动。这一部分给出了变流器的特性及其与整个直流传动系统的关系,同时说明了关于变流器额定值、正常使用条件、过载情况、浪涌承受能力、稳定性、保护、交流电源接地和试验等性能的要求,此外,本标准还论述了诸如控制方案、诊断和拓扑的应用指南。
这一部分等同采用IEC 61800-1 1997,在技术内容和编写格式上完全一致。
GB/T12668.2 2002:本部分是GB 12668《调速电气传动系统》的第二部分,给出低压交流变频电气传动系统额定值的规定。适用于一般用途的交流调速传动系统,即由电力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连接的降压输入变压器和/或升压输出变压器的电气传动系统,适用GB/T 12668.2。这一部分对变流器的特性、拓扑结构及其与整个交流电气传动系统的关系做了说明,同时还说明了关于额定值、正常使用条件、过载情况、浪涌承受能力、稳定性、保护[安川变频器]、交流电源接地、拓扑结构和试验等性能的要求。此外,本部分还给出了诸如控制方案、扭振分析的应用指南以及电气传动系统部件集成的推荐方法。
这一部分等同采用IEC 61800-4 2002,在技术内容和编写格式上完全一致。
GB 12668.5:给出与电气、热量及其它功能相关的安全要求。适用于包括电力变流设备、传动控制设备和电动机的调速电气传动系统。但不包括牵引传动和电动车辆传动;适用于连接交流电源电压1 kV以下、50 Hz或60 Hz的直流传动系统以及变流器输入或输出电压35 kV以下、50 Hz或60 Hz的交流传动系统。规定了对调速电气传动系统或其元件有关电气、热和能量安全方面的要求。就本标准而言,所指能量危险可以指部件爆炸或电容器储能。除接口要求外,本部分不覆盖被传动设备。
这一部分等同采用IEC61800-5-1。
GB 12668.6:给出了带负荷运行和对应额定电流形式测量导责。本部分为调速电气传动系统及上报待批标准中,除GB 12668–3(电磁兼容性标准)的PDS的抗干扰—抗扰度要求与安全性的*低要求外,其它均为推荐标准,对此,变频器厂商反响不一。
2020年8月31日 本文摘自网络